11月25日,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秦建军主持召开花溪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第23次党组(扩大)会议暨第58次主任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贺信和回信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有关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智,党组成员、副主任瞿六亿、赵福兰、简秀华,副主任姚军参加。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科技创新、文旅融合、城乡共建和民生、文化等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更加精准有效地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扎紧扎牢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防护网。要抓实基层减负工作,严格落实“十减”工作要求,切实把减负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奋发进取的精气神、为民造福的真业绩。
会议要求,要立足人大职责,聚焦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工作加强监督,推进生态环保和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要抓实改革工作,立足人大实际,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花溪实践展现人大担当。要加强“两业”调度分析,聚焦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引导代表建言献策,为全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作出人大贡献。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建强“家、站、室、点”履职平台,切实发挥专业代表之家、经济运行观察点作用,引导代表聚焦“双岗建功”,在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方面主动作为,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持续深化“一乡镇一特色、一街道一品牌”,找准工作切入点,因地制宜,不断总结、提炼,把特色品牌做得更优。
会议还审议了《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2024年“十件实事”办理情况审议前调研报告(送审稿)》《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审议前调研报告(送审稿)》《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花溪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情况审议前调研报告(送审稿)》《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审议前调研报告(送审稿)》《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调研报告(送审稿)》《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花溪区2023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以及审计中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送审稿)》《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花溪区2024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送审稿)》《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评议报告(送审稿)》等报告和有关人事事项,讨论决定了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时间、建议议题。
会议还研究调度了近期相关工作。
区人大各专委、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