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秦建军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智,副主任瞿六亿、赵福兰、周会智、简秀华、姚军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区政府副区长李博,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吴晓东,区人民法院院长宋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飒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对部分贵阳市十五届人大花溪代表组代表开展述职评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十件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2023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以及审计中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2024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花溪区2024年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的决议(草案)》;书面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贯彻执行〈贵阳市停车场条例〉情况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情况视察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2023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花溪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开展了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评议、专题询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区监察委员会、区政府办、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不是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