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秦建军,副主任李智、瞿六亿、赵福兰、姚军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福兰主持会议。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旭明,区政府副区长吴晓东,区人民法院院长宋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飒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花溪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转化赋能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花溪湖建设推进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等。书面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花溪区贯彻执行〈贵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条例〉情况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区监察委员会、区政府办、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