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开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开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长林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健、陈谦、王松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林子力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2024年前三季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及批准县人民政府预算调整草案的决定(草案),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研究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开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贵阳市城镇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发现问题及所提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开阳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开阳县文旅融合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开阳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开阳县硒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的检查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公正司法工作的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24年公正司法工作的情况报告,以及开阳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变动和代表辞职情况审查的相关事宜。
开展了贵阳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