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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召开

作者: 信息来源:南明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26-04-02 09:30 浏览量:0次 视力保护色:

3月31日,南明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召开,南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本云主持会议并讲话。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航、陈叙、熊莉、陈红星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崔燕,区人民法院院长舒子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松,区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指出,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是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大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对“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

会议要求,要深学细悟,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健康中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十五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人大职能定位,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行动自觉。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全国两会精神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具体行动。围绕“十五五”规划实施,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对照大会通过的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在南明有效落实。要聚焦质效,精准履职,立足岗位职责,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与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密结合起来,敢监督、善监督,更加注重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检验学习贯彻成果,以高质量履职确保本届人大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善始善终。

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政府贯彻实施《贵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条例》、《养老服务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南明区人民政府2025年为民办“十件实事”完成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审议了《贵阳市南明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公室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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