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南明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召开,南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本云主持会议并讲话。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航、胡亚英、陈叙、熊莉、陈红星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崔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松,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列席。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准确把握实体经济的战略定位,在人大监督工作中突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产业链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关注,结合“十五五”规划实施,围绕南明区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等开展监督调研,推动实体经济做强做优做大。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实际成效。在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督办代表建议等工作中,主动对标中央经济工作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南明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施行,是党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法治举措。要带头学习、准确把握法律精神,结合人大职能,推动法律在我区有效实施,为巩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审议了区政府贯彻实施《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代表辞职,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公室相关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