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建军组织召开《贵阳市法治乡村建设条例(草案)》部门座谈会暨专家论证会。市人大监察司法委、法制委、农经委,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及常委会咨询专家参加会议。

会上,市司法局介绍了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和草案起草情况,与会同志和专家围绕条例草案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张建军指出,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保障。制定《贵阳市法治乡村建设条例》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推动乡村治理走深走实具有重要意义。
张建军强调,做好法规初审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这部条例在服务乡村振兴、夯实基层治理根基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地方性立法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聚焦乡村依法治理机制不健全、基层法治力量薄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均衡等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主动回应基层群众和乡村治理实践中的法治需求,确保条例内容切实管用、能够落地实施;三要压实工作责任,认真梳理、逐条研究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吸收专家智慧,修改完善初审报告,按时向常委会做好报告,确保初审工作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