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吴强率队赴贵阳市,就《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清镇市刘家溶洞、白云区瀚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云岩区六广门再生水厂等地,实地查看溶洞垃圾清理整治、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再生水厂运行管理等情况,并对照法律条文,现场询问法规条款落实、监管责任履行、项目运行保障等关键环节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

检查组在白云区瀚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检查

检查组在云岩区六广门再生水厂检查
吴强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有效贯彻实施,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法规条款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法定职责履行到位、各项环保制度落地见效。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部门协同治理,积极探索溶洞保护地方立法,加快制定专项管理办法,科学论证自然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平衡点,严把溶洞开发审核关,坚决遏制新增问题,稳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要强化要素保障,兜牢民生底线,充分发挥市级统筹帮扶作用,压实区级财政预算保障责任,健全垃圾处理运行长效保障机制,确保环保设施建得好、转得动、可持续;要严守生产安全底线,重点抓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地下管网运维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安全效益相统一。
省和贵阳市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