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推动两会精神在人大工作中落地落细,3月17日,花溪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周课堂”第九十六期开课,学习贯彻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秦建军,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智,党组成员、副主任瞿六亿、赵福兰、简秀华,副主任姚军参加。
会议指出,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本次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是代表法自1992年4月公布实施以来的第4次修改,对于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全面领会和科学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李鸿忠副委员长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的说明,不断提升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工作的能力。要紧密结合代表工作实际,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增加的新内容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落到实处。要及时挖掘整理代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联系群众的主动性,不断提高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为花溪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代表智慧和力量。
会议要求,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推动教育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围绕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群众关注度高的民办教育热点问题,通过采取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监督工作,全力助推民办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全体干部职工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