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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开幕

信息编辑: 信息来源:开阳县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25-03-11 09:30 浏览量:0次 视力保护色:

3月9日上午,开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县人民会场开幕。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刘文筑主持大会。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孙昕、吕槐乐、董涛、周鹏、钟毅、陈方文、孙鉴、王鸿、刘长林、黄健、陆海、陈谦、王松等在主席台就座。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218名,实到194名,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上午九时许,刘文筑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在热烈的掌声中,县委副书记、县长吕槐乐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三个部分:2024年工作回顾、2025年工作安排、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吕槐乐说,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开阳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县上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从容应对守底线任务艰巨、稳投资难度加大等多重困难,凝心聚力守住了经济增长基本盘,较好完成了县十八届四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

吕槐乐说,过去的一年,我们精诚团结、上下一心,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苦干实干,锚定目标不松劲、不懈怠、不停步,全力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工业发展稳中向好,城乡建设均衡协调,乡村振兴高效推进,第三产业企稳向好,发展活力显著提升,民生福祉日益增进,发展环境和谐稳定。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要直面问题,在知重负重中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吕槐乐说,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的决战之年,更是推动开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关于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系列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打造磷化工为主导的先进制造城市、以硒为特色的宜居宜业宜游康养目的地,努力成为贵阳贵安新型工业化重要增长极、黔中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目标不放松,坚定不移大抓产业、主攻工业,纵深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开阳实践打牢坚实基础。

吕槐乐说,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力争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8%左右,完成省市下达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

吕槐乐说,围绕上述目标,今年将重点做好八个方面工作:一是突出资源优势,全面落实“富矿精开”战略,持续推动高端磷肥、精细磷氟化工、新能源电池材料等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在工业转型升级上持续用力,全力打造现代工业体系,力争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350亿元以上。二是坚持项目为王,突出项目谋划、项目招商、项目建设“三个关键”,落实重大项目建设“5+3”工作机制,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全力壮大区域发展实力。三是聚焦产城互动,坚定不移实施强县域行动,走好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之路,全力加快新型城镇建设。四是紧盯特色赋能,深化“以二产带一产促三产”发展思路,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农业体系,全力夯实农业农村基础。五是聚焦服务生产、便捷生活、消费提振抓实融合发展,全力提升第三产业质效。六是纵深推动改革,着力破除机制性梗阻和体制性障碍,全力激发县域优势动能,不断增强发展活力。七是立足以人为本,持续推进就业增效、教育提质、医疗均衡,持续兜牢民生底线,全力满足人民群众期盼。八是强化治理效能,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全力构建稳固发展环境,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吕槐乐指出,新时代、新形势对政府自身建设提出更高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政治引领、坚持为民服务、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真抓实干、坚持廉洁奉公,突出抓好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铁的纪律、铁的标准、铁的举措,全面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务实、高效、清廉的服务型政府。

吕槐乐最后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市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笃行实干,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开阳实践新篇章!

大会审查了开阳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开阳县2024年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列席会议的有:出席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全体委员,不是本级人大代表的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和其他在职县级干部、副县级以上离退休老同志,县直有关部门及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县以上垂直管理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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