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息烽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凤刚,副主任杨阳、周鑫、蔡勇洪、何铜琼、郭红梅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浩,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杨阳主持。
会议表决了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有关同志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息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免去杜江、穆晗、窦仕明等人员职务的决定(草案)和关于任命李康、穆晗职务的决定(草案),决定任命李康为息烽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穆晗为息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刘凤刚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