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志愿服务保障规定》经2024年11月15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2024年12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规定》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卓飞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人选刘安军主持。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梅俊宣读《规定》公告;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赵建功介绍《规定》的背景和意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洪兵、市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刘直、团市委副书记黄橙橙回答新闻媒体提问。
卓飞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新时代党引导动员人民群众贡献智慧力量、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奋斗目标的生动实践。志愿服务保障是开展志愿服务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规定》是我市制定的第一部关于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对《志愿服务条例》《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的细化和补充,是推动贵阳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规范促进全市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专业化、常态化发展的现实需要。要充分认识《规定》引领和保障全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推动全市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学习宣传好、贯彻实施好《规定》,卓飞副主任强调:一要抓好学习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类平台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多层次的学习培训,提高社会各界对《规定》的知晓度和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各方面参与的浓厚氛围,为《规定》实施打下良好基础。二要全面落实责任。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对志愿服务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制定志愿服务保障政策和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共同推进《规定》的落地生根。三要强化人大监督。市、县两级人大要有计划地通过听取汇报、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方式,全面了解《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对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力督促和支持有关方面认真解决,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
中央驻黔以及省、市10家新闻媒体,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相关处室和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