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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开展《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工作

信息编辑:王友海 信息来源:市人大监察司法委 发布日期:2025-03-03 09:31 浏览量:0次 视力保护色:

根据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议题计划安排,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建军委托,2月26日、28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陈寿宇带队到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开展《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工作,为后续制定《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做好准备。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及市监察司法委办公室等有关同志参加。

在市公安局,调研组认真听取市公安局对《条例》实施以来的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市大数据局结合职能职责作了发言,与会人员围绕《条例》的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解决措施和办法,作了探讨交流。在市委网信办,调研组与相关负责同志就《条例》的条款、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实际工作中运用情况等作了深入探讨,广泛听取对《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建议。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陈寿宇同志指出,《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是全国首个针对大数据安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各部门职能职责,以及违反的法律责任,对贵阳推动大数据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针对《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他强调,一是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开展《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是贯彻落实贵阳市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三年工作计划的要求,是推动贵阳抢占数字经济发展新赛道的现实需要。随着国家、省相继出台数据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现有必要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后评估,希望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落实专人负责立法后评估工作,从法治的角度推动贵阳大数据产业安全发展。二是加强协作,全面做好立法后评估准备工作。在《贵阳市地方性法规后评估办法》的基础上,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又制定了《贵阳市立法后评估指标体系》《贵阳市立法后评估指标评分细则》,对法规文本质量、法规实施保障和法规实施效果等指标进行了细化量化,对立法后评估工作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希望各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对照指标要求做好准备,确保人员到位、支持到位、保障到位。三是立足职责,检视《条例》从立法到实施各环节工作情况。从《条例》规定出发,结合各自职责,围绕“该干什么、做了什么、怎么做的、效果怎样,以及有哪些欠缺、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加以改进”等方面来反映《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在认真梳理总结的基础上,概括提炼出意见建议,确保满足本次立法后评估的工作要求。四是实事求是,如实提供后评估所需的材料数据。为使评估的结果能够科学、可靠、可用,希望各部门如实提供各种工作材料和数据。本着“有就有、没有就没有、好就好、差就差”的原则,既不夸大,也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用事实说话、用典型例子或数据作支撑,确保《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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