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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俐莎副主任主持召开《贵阳市预付式消费管理办法(暂定名)》立法调研部门研讨会

信息编辑:李茂华 程遨 信息来源:市人大财经委 发布日期:2025-03-07 09:20 浏览量:0次 视力保护色:

3月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俐莎主持召开《贵阳市预付式消费管理办法(暂定名)》立法调研部门研讨会。市人大常委会二级巡视员钟文生,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委金融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司法局围绕《贵阳市预付式消费管理办法(暂定名)》立法调研的背景、目的,前期准备情况以及立法权限等情况作了汇报,其他参会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分别作了汇报。与会人员围绕立法重点、难点以及调研方式等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舒茴、市人大代表何汛结合自身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立法调研工作提出了建议。

刘俐莎副主任指出,预付式消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开展好预付式消费立法调研,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信誉、提振消费市场都有积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将预付式消费立法列入今年的立法调研类项目,积极探索立法可行性。

刘俐莎副主任强调,一要注重依法立法。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认真研究地方立法权限,积极争取上级人大支持指导,把握好地方立法与上位法之间的关系,切实体现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和探索性。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原则,保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二要坚持问题导向。预付式消费具有企业快速回笼资金、为消费者带来一定实惠和方便的特点。近年来发展较快,也带来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也是提振消费信心的难点。开展立法调研,要抓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经营主体范围、消费资金监管、行业管理部门职责等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认真研究分析,研究对应的办法措施,提升立法调研工作的质效。三要扎实开展调研。立法调研工作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扎实有序推进各个调研环节的工作。要强化工作统筹,形成合力,立足地方实践,学习外地经验做法,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法律专家、行业协会等力量,多听取消费者和市场经营主体的意见建议,为提出高质量的立法调研报告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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