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2025年3月27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7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定梅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卓飞主持。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胡向群宣读《条例》公告,市人大城建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立法背景、法规特点,并作重点内容和重要条文解读。
魏定梅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住房租赁是实现“住有所居”、解决城市住房问题,尤其是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需求的重要途径,住房租赁管理也是社会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为我市推进住房租赁管理相关工作提供了法治基础和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加快推动全市住房租赁管理相关工作迈入法治化、常态化、精细化和长效化轨道。
中央驻黔以及省、市12家新闻媒体,市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