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经2021年1月18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按照计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完成今年的立法任务。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 2021年1月18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地方特色,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上的原则,提出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如下: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深化改革开放,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顺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全过程,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全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为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立法项目 (一)审议类项目(4项) 1.《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 2.《贵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条例(草案)》 3.《贵阳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草案)》 4.《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 (二)调研类项目(7项) 1.贵阳市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2.贵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3.贵阳市数据资源条例 4.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5.贵阳市停车场条例 6.《贵阳市南明河保护管理办法》(修改) 7.《贵阳市全民健身规定》(修改) (三)待批项目(2项) 1.《贵阳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 2.涉及机构改革和民法典等专项清理打包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 三、进度安排 (一)审议类项目的进度 1. 《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的制定,接续2020年的第二次审议,根据审议情况对草案二次审议稿作修改后,拟于2021年4月进行第三次审议。 2.《贵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条例(草案)》、《贵阳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草案)》的制定,接续2020年的第一次审议,根据审议情况对《条例》草案进行深入调研论证,于2021年4月、6月分别进行第二次审议,之后按立法程序依次推进后续审议工作。 3.《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制定,在前期调研基础上,经起草、论证后于2021年10月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之后按立法程序依次推进后续审议工作。 (二)调研类项目的进度 调研工作应当在2021年内完成,并由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向主任会议提出立法调研报告。经调研,认为条件成熟而建议转为当年审议类项目的,应当在2021年10月以前向主任会议提出,并随立法调研报告提交法规草案初稿及其说明,由主任会议确定是否转为当年审议类项目并启动审议程序。 (三)待批项目的进度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审批时间安排,有序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积极做好立法协调服务,并于批准后按规定时限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要依照《贵阳市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和本计划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认真履行立法工作职责,围绕所承担的立法任务,并根据下列工作要求,按进度推进相关立法项目各环节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自觉将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置于党委、党组的领导之下,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相适应,积极落实市委确定的重要立法任务,重要立法事项、重大立法问题、关键立法环节及时按工作程序向党委请示、报告,认真落实党委作出的指示,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二)坚持立法基本原则。要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按照“不抵触、不放水、不重复、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的工作原则和标准,准确把握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性、补充性和探索性功能定位,优化深化、制定实施立法调研工作方案,实事求是、扎实有效地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注重运用立法解决社会各方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痛点,着力提升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查、审议工作的能力,讲求立法工作过程、立法规范成果的质量,不断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特色性、协调性和实效性。 (三)有效扩大社会参与。要坚持立法工作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大力推进开门立法,在充分发挥人大主导、政府依托作用的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集中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智慧力量,不断增强立法公开性,提高立法的社会认同度,进一步提高立法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2021年审议类项目安排一览表 2.2021年调研类项目安排一览表 附件1 2021年审议类项目安排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起草责任 单 位 审次安排及责任部门 一审 二审 三审 1 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修订) 市公安交管局 4月 法制两委 监察和司法委 2 贵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条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月 法制两委 城建委 6月 法制两委 城建委 3 贵阳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月 法制两委 社会委 8月 法制两委 社会委 4 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市城管局 10月 城建委 附件2 2021年调研类项目安排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贵阳市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监察和司法委 市公安局 2 贵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城建委 市住建局 3 贵阳市数据资源条例 财经委 市大数据管理局 4 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财经委 市发改委 5 贵阳市停车场条例 农经委 市交委 6 《贵阳市南明河保护管理办法》 (修改) 农经委 市水务局 7 《贵阳市全民健身规定》(修改) 社会委 市体育局